云南省慈善总会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14:36:39  来源:云南网

  云南省慈善总会成立于1996年12月25日,是经云南省民政厅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爱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云南省慈善总会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财务部、项目部、药品部。其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筹募慈善资金,开展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等社会救助,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云南省慈善总会第一任会长是时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光禄先生;第二任会长是时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江巴吉才先生;第三任会长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江巴吉才先生。

  云南省慈善总会自成立至今,始终坚持恪守总会宗旨和“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积极倡导慈善意识,努力开拓慈善工作的服务领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慈善款物,配合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在抗灾救灾、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助医助残、助学助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几年,累计筹集到各类慈善款物10多亿元,受益困难群众达600多万人次,为增进困难群众福祉、促进边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受助困难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