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14:36:39  来源:云南网

  云南省红十字会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坚持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工作目标,依法建会,依法兴会,严格履行职责,广泛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社会救济、医疗救护、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查人转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对外交往与合作等各项人道主义工作,为促进云南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其他社会团体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成为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有力助手。据统计,近10年来,云南省红十字会共接受援助和募集救灾款物价值2.2亿多元人民币,救助灾民和困难人群400多万人次;与卫生部门共同组派红十字医疗队1100多支,免费救治灾区伤病员45万余人次,进行卫生救护培训90余万人次;向60多万青年人传播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知识和相关技能;兴建12个备灾救灾中心,6所博爱小学,1所老年公寓;与60余个国家和地区红十字会、国际组织友好交往,开展了“澳大利亚/云南省红十字会艾滋病预防青年同伴教育项目”、“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云南省分库”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云南省红十字会假肢康复中心” 、“香港/云南省红十字会社区备灾救灾培训” 、“卫生救护师资培训”等53个造福于易受损害群体的外援合作项目。“艾滋病预防青年同伴教育项目”曾被联合国艾滋规划署评为最佳执行项目,并受到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称赞。云南省红十字会被国家人事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评为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多次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