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三鸣】提高政治站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18:14:40  来源:云南网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刘剑飞

  7月17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审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7月18日《云南日报》)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政治任务,同时也关乎我们能否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这就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上高度重视,从制度上做好设计,充分发挥职权作用,履职尽责,担负起属地责任。

  云南天赋异禀,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着先天基础,这就需要充分发挥这种优势,用政治文明牵引生态文明,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的省份。

  随着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和要求,各地都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和计划,但是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不积极,不主动,不负责,甚至推诿扯皮,推三阻四,敷衍塞责,应付支差等慵懒现象,严重阻碍着生态文明建设效果和进度。因此,生态文明建设首先应该克服这些思想,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履职效能,强化属地责任,改变松懈麻木的思想,既要做到各扫门前雪,也要顾全大局,搞好区域间部门间配合协作,形成合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板块效果。

  其次,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问责力度。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和督查,建立严格的奖惩措施,通过制度倒逼各地履职尽责,自觉担当。比如,可以通过“回头看”、明察暗访、匿名调查等手段对地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摸排打分,查找问题,对症施治。形成比成绩、学经验、赶进度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另一方面,严肃法纪,敢于负责碰硬。一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不尽人意,主要问题就是存在着权力腐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为污染企业提供保护,严重损害着生态文明建设,也违反着相关规定,几乎每一起污染案件的背后都存在着一双权力的黑手,因此,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斩断权力黑手。首先,加强权力约束,制定严格的约束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构建上下贯通、左右灵活的监督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其次,加强追责和处分。对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严厉处分,刮骨疗伤,坚持法制原则,敢于触碰各方利益,敢于与污染行为作斗争,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扫黑除恶相联系,与惩治腐败相结合,与政治生态相融合,清扫思想灰尘,清理干部队伍,清除权力“毒瘤”,为生态建设创造健康的政治环境和纯净的权力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因此,各地各部门应该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后代负责,立足当下,着眼未来,扎牢政治根基,筑牢权力篱笆,强化作风建设,扬起问责之剑,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健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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