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三举措”优化医保监管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9:59:57  来源:云南网-云南经济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宣威市医保局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优化对“两定”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管。

  强化医保优质服务理念。与“两定”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细化管理项目,量化管理指标,从费用结算方式、支付标准、审核程序等方面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同时强化“两定”机构医务人员优质服务的理念,要以患者为服务中心,以高水准的服务质量、人性化的服务环境以及便捷温馨的服务流程服务人民群众。

  提升医保服务行为的监控。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分别深入到“两定”机构,围绕是否存在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套餐式检查、体格式检查、小病大治、定点药店留卡、分解收费等事项进行检查。主要采取深入病房核实病人、身份证与医保卡是否相符,调取病历、病案等资料核查病程与治疗是否相符、对各医院医保内部信息系统是否存在高额疑点费用以及药品出入库、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进行稽查。

  明确责任、依法处理。明确违法违规责任,加重对“两定”机构违规违法处罚力度,提高“两定”机构违规违法的成本。通过从严从重处罚“两定”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使得“两定”机构不敢违规违法,违规违法所得基金由医生,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医院负担,并提高处罚金额,从而提高违规违法成本;对定点药店的违规违法行为,在追缴违规违法所得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取消定点资格。在源头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有效的使用。(刘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