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 10:59:09  来源: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原标题: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问题。

  1.寻甸县政协委员联络委主任赵洪钟、鸡街镇党委书记杨正福、清水海管理局规计处副处长肖尤宏、柯渡镇组织委员李进荣乱作为问题。在实施2012年宜居农房建设过程中,鸡街镇党委政府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就地新建(拆除重建)指标任务,虚报农户建房情况,安排彩己村委会对没有能力新建住房的农户按照修缮加固实施,在统计上报情况和兑付补助资金时,安排镇扶贫办把一部分实施了修缮加固的农户上报为就地新建(拆除重建)户。时任鸡街镇党委书记赵洪钟、镇长杨正福、分管副镇长肖尤宏、扶贫助理李进荣工作履职不尽责、监管工作不深不实,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9年2月,赵洪钟、肖尤宏、李进荣受到通报问责,杨正福还因其他问题受到诫勉问责。

  2.寻甸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孙志奎、柯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杨文志乱作为、不作为问题。柯渡镇国土资源所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违规以制图费、测绘费等名义向辖区内1134户农村建房农户收费共计61.7万元,并将41.8万元用于该所日常开支。杨文志作为柯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对向农户违规收取费用负有直接责任,违反群众纪律,乱作为;时任柯渡镇副书记孙志奎作为该镇国土资源所联系领导,工作履职不尽责、监管工作不深不实,对向农户违规收取费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孙志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文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农户。

  3.东川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谢松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2017年7至12月,东川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未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公司大额资金支出未报告区国资局;扶贫贷款用于非扶贫领域。谢松作为东川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相关规定乱作为、不作为,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谢松受到撤职处分。

  4.禄劝县雪山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焕失职失责问题。陈焕作为雪山乡拖木泥村委会挂钩联系领导、动态管理工作队长,在2017年8月开展的动态管理工作中未认真督促村组干部入户走访排查,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实不细,导致该村石某某户在已购有商品房的情况下仍被违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陈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禄劝县交运局路政大队教导员汪鲲华失职失责等问题。汪鲲华作为雪山乡乐乌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包村职责,对包村工作落实不坚决、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开展雪山乡乐乌村委会遍访工作和“拉网式”排查工作,且4次未参加雪山乡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3月,汪鲲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富民县永定街道西邑村委会大学生村官许俊失职失责问题。永定街道白石岩村委会在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中,没有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在制作白石岩村级施工图(实施方案)和填写《富民县永定街道白石岩村委会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施工图(实施方案)村级》表时,未按照上级要求如实准确统计数据、完善台账资料,导致施工图和村级表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统计错误;村级表内容不全,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所用资金没有统计等问题。许俊作为白石岩村委会大学生村官、专职副主任、扶贫工作信息员和具体经办人,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消极对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履职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2月,许俊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7.富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刘玉贵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7月在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刘玉贵在负责贫困对象数据复核车辆信息查询工作时,工作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力,未查出张某某和王某某名下的车辆登记信息,导致上述两户名下有机动车仍被识别为建档立卡户,造成了不良后果及影响。2019年2月,刘玉贵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8.富民县赤鹫镇咀咪哩村委会主任李正富失职失责问题。在2016年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时任赤鹫镇咀咪哩村委会主任李正富,没有认真按照低保整治有关政策要求对辖区内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进行认真清理,致使辖区内子女有赡养能力、有安全住房等不符合领取低保条件的14户15人,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违规领取了低保金,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2019年1月,李正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民政局、赤鹫镇民政办等相关责任人员已受到相应处理。

  9.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范文波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晋宁县双河彝族乡荒川村被列入省级规划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获得省级统贷资金补助200万元。该资金于2017年7月拨付至晋宁区财政局后,双河乡政府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建设内容实施,增加了广场建设和民族文化包装两个建设内容。由于增加的建设内容与上级文件相违背,多次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推进,直到2017年10月区委扶贫专项领域巡察时,该项目仍未开始施工,补助资金200万元仍滞留在晋宁区财政局。时任双河彝族乡副乡长的范文波作为城建办的分管领导,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分管部门的建设项目不重视,造成了不良后果及影响。2019年3月,范文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0.宜良县竹山镇乌旧村党总支书记赵云华乱作为问题。赵云华在协助相关部门收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工作中,本应在2017年12月,将竹山镇乌旧村享受国家减免政策的16名三、四级残疾人新农合保费共计2880元退还各参保人。但截至2019年2月11日,赵云华仍未将16名三四级残疾人的新农合保费退还给参保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赵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保费已退还各参保人。

  11.石林县西街口镇雨布宜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冲林乱作为等问题。王冲林在2018年烤烟合同分配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将烤烟种植的政策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动员,并在分配烤烟种植计划面积中优亲厚友、乱作为,致使村组干部多占烟叶种植收购指标,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于2019年3月受到诫勉问责。(昆明市纪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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