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理州:一部修改了30年的《条例》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9:07:17  来源:云南网
 

  洱海 记者 赵黎浩 摄

  苍山洱海巍峨妩媚,白州风光如诗如画!洱海,这一被点苍山紧紧怀抱的“金月亮”,是白州儿女名副其实的“母亲湖”。

  但是,随着洱海流域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聚集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洱海经历了一个由贫营养湖泊向中营养湖泊再到富营养湖泊的演变过程,洱海的保护治理之战也随之打响。

  “洱海清、大理兴”。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要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付出实际行动,才能真正奏响洱海保护治理最强音。

  1989年3月1日,这首“洱海保护治理最强音”有了自己的“曲谱”——《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该《条例》既是自治州制定的第一件单行条例,也是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第一件单行条例和第一件生态环境保护的条例。

 

  洱海 记者 赵黎浩 摄

  至此,今后的30年里,大理白族自治州充分用好自治州民族立法权的实践,一遍又一遍完善修订洱海“曲谱”,让“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的环保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洱海不清,奋斗不止。洱海保护治理和“曲谱”修订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法贵立

  2019年11月15日,经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自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新条例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将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划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并对各级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作了规定。”大理州人大环资委副主任杨红屏重点说到,新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对立法宗旨、保护原则、洱海流域空间管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作了修订,将全力抓好洱海保护治理,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

  一个条例,颁布施行30年来,却于1998年、2004年、2014年和2019年历经四次修订修正,在自治州立法史上绝无仅有。

  时针拨回1989年,洱海保护施行的第一部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洱海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明确洱海管理必须坚持“统一规划、保护治理、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方针;明确自治州洱海管理局是州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洱海的职能机关等内容,该《条例》的颁布施行也让洱海保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洱海 记者 赵黎浩 摄

  1998年,针对1996年洱海首次全湖性爆发蓝藻等成因,洱海保护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重点突出了保护这一核心和原则,修改为‘保护第一、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原则’,同时,将洱海流域划定为保护范围等内容。”杨红屏讲到,

  2004年,第二次修正条例,突出生态保护,将洱海以发电、灌溉为主的功能调整为生态保护第一的功能,对洱海管理体制等作了重大调整,同时对化肥农药的使用、船舶总量、渔业捕捞、工农业和城市生活取水等作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2014年的第三次修订,条例的名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修改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使保护第一的原则更突出;将保护管理范围分为洱海湖区和洱海径流区,并分章作了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保护管理措施,明晰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操作性更强。

  从1996年洱海首次全湖性暴发蓝藻,到2018年水质多月保持II类,翻开几十年的记忆,洱海保护治理之路艰辛累累,但也硕果累累。

  大理州,正充分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州的民族立法权,通过民族立法加强自治州的生态环境保护,白州大理作了明确而有力的回答。

 

  洱海 记者 赵黎浩 摄

  立贵行

  “法贵立,更贵行,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大理州深谙其道。

  伴随洱海保护条例一次次的修订,洱海保护治理法规体系、规划体系、保护体系、执法体系不断强化,洱海保护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大理州通过生态立法,颁布施行了《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11个地方性法规,制定了6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治湖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向洱海直排污水、侵占湖面滩地、破坏湖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实施“双取消”(取消洱海网箱养鱼、取消洱海机动捕捞设施 )、“三退三还”( 退塘还湖、退耕还林、退房还湿地)、“六大工程”( 环洱海生态恢复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和截污工程、洱海流域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入湖河道和村镇垃圾污水治理工程、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流域环境管理工程)、“两保护两开发”(保护洱海、保护海西,开发海东、开发凤仪)、“2333”行动计划(围绕实现II类水质目标,用三年时间、投入30亿元、实施好“两百个村两污治理、三万亩湿地建设、亿方清水入湖”三大工程)、“四治一网”(依法治湖、工程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网格化管理)、“七大行动”(流域“两违”整治、村镇“两污”治理、面源污染减量、节水治水生态修复、截污治污工程提速、流域综合执法监管、全民保护洱海)、“八大攻坚战”(环湖截污、生态搬迁、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治理、矿山整治、环湖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提升、过度开发建设治理)等举措,洱海保护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洱海 记者 赵黎浩 摄

  “十一五”以来,洱海水质总体向好,总体稳定保持在III类,其中“十一五”期间累计有21个月达到II类;“十二五”期间累计有30个月达到II类;2016年,5个月为II类,7个月为III类;2017年,6个月为II类,6个月为III类;2018年,7个月为II类,5个月为III类;2019年,1至5月为II类,6至9月为III类,全湖未发生规模化蓝藻水华。

  让大理的风光永远秀美,让大理的文化万世流芳,最有力、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加大依法保护管理的力度。

  苍山雪,洱海月,洱海月照苍山雪……

  云南网记者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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