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昭通绥江县纪委给中岭村群众送“新春特别礼物”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3日 10:48:04  来源:云南网

  两百多名群众排起长队,依次登记、签名、按印,领取从30元到1036余元不等的现金“大礼”,脸上笑容绽放,心里乐开了花……

  这是1月21日上午,记者在昭通市绥江县板栗镇中岭村见到的温暖场景:当天,随着绥江县纪检监察机关收缴违纪资金集中退返群众会的举行,绥江县纪委将板栗镇水管站原站长陈玉彬收取的4.5万余元违纪资金进行全部收缴,并由板栗镇政府在现场如数退返给了中岭村209户当事群众手上,为群众送上“新春特别礼物”,警示镇村干部,点赞声与感谢声不绝于耳。

    两百多名群众排起长队。

  群众利益无小事 最是“小事”显担当

  为何要举行此次集中退返群众会呢?“对于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绥江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决不手软,欢迎大家及时举报那些害群之马,一同为构建平安绥江、和谐绥江、清风绥江作出努力。”绥江县纪委副书记王正林在活动现场通报了此次集中退返群众会的缘由和背景:早在2003年5月,时任板栗乡水管站工作人员的陈玉彬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进行承办造林,同板栗乡中岭村12组至21组共10个小组长签订《土地承包造林合作协议》,并在该《合作协议》中作出了关于“甲方(陈玉彬)负责提供种苗和栽种技术指导进行竹类造林,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可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约定,该合同涉及247户1636亩土地。

  2003年底,陈玉彬组织当地种竹农户完成造林,其中,13组至21组共9个村民小组需进行补植补造。但,陈玉彬违反《土地承包造林合作协议》相关规定,对照承包造林的土地面积,要求每户农户每亩每年10元的标准,在2004年至2006年3年间,向209户农户收取了总额为4.47735万元的补植补造种苗费。

  2020年,接到当地群众举报后,绥江县纪委监委迅速派人进行了查实,对年近花甲的陈玉彬进行了查处,并收缴了陈玉彬收取的4.47735万元违纪资金。

  “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畅通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渠道。”绥江县委常委、县委纪委书记罗义介绍,针对农村基层矛盾问题反映多、群众投诉举报多、权力监督盲区多、干部腐败查处多的“老大难”现状,为规范村级微权力运行,围绕“给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这一目标,绥江县积极探索创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绥江实践”,提出“12345”工作举措,在村(社区)建设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把事务亮出来,把权力晒出来,把监督强起来,把问题找出来,不断织密基层干部廉洁用权“防护网”,有效防止农村基层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拉近了党群距离、融洽了干群关系,为美丽廉洁乡村建设,构建“清风绥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两百多名群众排起长队。

  干部受教育 群众得实惠

  在当天的集中退返现场,4.47735万元违纪资金“齐刷刷”地摆放在桌子上,格外亮眼,不断有当事群众赶来参加退返群众会活动。

  随后,两百多名到场群众有序地排起长队,依次来到退返工作台前,现场办理退返手续,领取自己在10多年前被陈玉彬乱收取的补植补造种苗费,让板栗镇工作人员忙得不亦乐乎。

  现年33岁的中邻村13组村民陈宗昆,第一个领取了10多年前其父亲交给陈玉彬的141元补植补造种苗费后连声感谢:“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们这些老百姓撑腰,这么关心和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我心里真是暖洋洋的!”

  “我领到了120块钱!”中岭村16组村民陆德乐呵呵地说:“这笔钱虽然不多,但都是绥江纪委监委为我们追回来的,简直就是绥江纪委监委在给我们发过年的红包呀!”

  “呵呵,我家领取了225.1元!”中岭村13组村民胡天兴说,10多年前,他是13组组长,向陈玉彬交了他自己和其他20多户的补植补造种苗费共计1400多元,当时还没觉得自己上当了,衷心感谢绥江纪委监委为他们维权,给他们送来了春节前的“大礼包”。

  “今天的这场集中退返群众会,是绥江纪委监委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清存量’行动中的一个缩影,是绥江纪委监委全力开展‘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的一个成果,也是绥江纪委监委深入推行绥江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平台的一个实例,最终目的就是实现‘清风绥江’目标!”罗义说,通过在春节举行案情通报会和退返群众会,旨在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对全县各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密切干群关系,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人民群众利益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谈及这场集中退返群众会,中岭村总支书记孙建中坦言,这场通报会和群众会是中岭村的大事和好事,维护了当地群众利益,增进了干部群众关系,警示教育了当地干部。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陈玉彬一案,板栗镇党委书记甘吉霖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板栗镇党委、镇政府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从几个方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学习运用好“一案一整治”这一工作法宝,将其转化为案件查处和干部教育有效手段;以案促改,以陈玉彬案的查处为警示,建章立制,把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抓细抓实,深入推进镇村监督执纪;更加密切关注群众利益,深化运用好“一案一整治”工作方法,真正地让干部清白,给群众明白,确保全镇上下干群和谐、风清气正。

  据介绍,2019年,绥江县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丰富全面从严治党的“绥江实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清存量”行动效果显著,共处置问题线索1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问责14人;2019年,绥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同比下降10.81%,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同比下降30.23%。获得省纪委调研组的肯定和好评。

  云南网记者 谢毅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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