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集体家底有多少?摸清了→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5:46:36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原标题: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

  据农业农村部消息,日前,全国农村集体家底目前已基本摸清。据统计,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清产核资反映出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的基本面貌,为进一步开展管理和运营提供了重要依据。

  这是改革开放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效——资产权属更加明晰,大量闲置的村集体资产得以盘活,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将推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

  农村集体资产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从2017年开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目前工作已基本完成。


图表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全国农村集体家底有多少?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第二类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第三类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9年底,全国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完成1.2亿张报表在线数据报送。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资产总量庞大。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占47.4%;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占52.6%。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

  二是固定资产占比近半。固定资产为3.1万亿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三是资产高度集中在村级。村级资产4.9万亿元,占总资产的75.7%,村均816.4万元;乡镇、组级资产总额分别为0.7万亿元和0.9万亿元,分别占比11.2%和13.1%。

  四是集体经济实现“强体壮身”。许多村将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经济合同,核销了一批债权债务,盘活了一批闲置资产,丰富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固定资产增近7500亿

  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明晰了资产权属,基本实现“底清账明”。据了解,清产核资后集体资产总额增加0.8万亿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近7500亿元,主要是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不少村民表示,“清产核资让过去的‘一锅粥’变成了现在的‘一本账’”。

  其次是健全相关制度,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地通过清产核资,进一步完善了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定期报告等制度,使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如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制定非经营性资产确权及管护办法,重点对学校、道路、水利设施等资产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作出规定。

  再次是盘活了集体资源资产,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另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完善了乡村治理机制。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支持贫困地区薄弱村发展

  近年来,针对贫困地区薄弱村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明确计划到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是支持贫困地区薄弱村发展提升。2019年6月,农业农村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提出薄弱村发展提升的任务目标,鼓励各地以发展产业、盘活资源等为抓手,探索贫困地区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的有效路径。

  三是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农业农村部协调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减免改革过程中相关契税、印花税,降低改革成本。联合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银行开户等业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超过34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登记证书。

  全国可以给集体带来收益的资产有多少?

  从资产构成看,全国有3.1万亿元经营性资产,这类资产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预期可带来收益的厂房、商铺、机器设备等经营性固定资产超过1万亿元。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集体土地资源共有15.5亿亩,其中,有36%对外出租经营或投资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

  从地域分布看,农村集体资产大体呈“6、2、2”分布格局,东部地区资产为4.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区资产大体相当,分别占总资产的17.7%、17.6%。村庄之间资产分布还不均衡,有超过3/4的资产集中在14%的村。从资产经营收益看,有10.4%的村收益在50万元以上,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和资源充沛的村庄。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如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又一项重大农村改革。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动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国家已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批改革试点。截至2019年底,中央试点单位包括15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市、区),各级试点单位已经覆盖到全国80%左右的县。今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商请13个非整省试点省份全面推开改革(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至此,改革试点实现省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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