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6:13:00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陈晓波)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12项事项包括取消23项、合并实施74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13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

  取消事项包括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民族成份变更、捡拾弃婴报案证明等23项,合并实施事项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学校合并撤销搬迁审核(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审批(不含技工学校)等74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事项包括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13项,取消执业兽医注册、乡村兽医登记审批改为备案2项。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交接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脱节;对合并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各地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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