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十三五’ 奋进新昆明】恭喜!昆明城市公共安全感指数跃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7:20:00  来源:云南网

  1月18日,昆明市举行“回眸‘十三五’奋进新昆明”民主法治和社会治理专题新闻发布会。昆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郎佳介绍,“十三五”以来,昆明市全面推动平安法治昆明建设、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2020年,110“两抢”警情“零接报”225天,城市公共安全感指数跃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

  着力推动法治昆明建设、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政法领域改革更加深入

  ——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完善党委执政理政体系。

  出台《昆明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具体办法》《关于全市乡镇(街道)配备政法委员的通知》等,不断提高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能力。贯彻执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市、县、乡三级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制定《昆明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完善公正廉洁执法体系。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昆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先后组织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滇池保护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监督活动。2015年至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公益诉讼立案2579件。制定《昆明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等,建立速裁快审机制。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法、检系统员额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和配套制度改革,完善主审法官、检察官会议制度,严格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全市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814个,实现100%全覆盖。完善智慧平台功能,实现“12348云南法网”“昆明掌上12348”与“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互融互通。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制度,设立云南首家“知识产权公共法律服务(维权)站”和劳动仲裁行业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市1628个村(社区)均配备了法律服务员。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服务平台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20余万件,接待咨询10万余人次。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成立全省首家基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

  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效能、优化政法公共服务

  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整体战。

  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市重要道口设置113个检查点,采集各类信息3.05亿条次;对机场口岸24小时开展查缉管控,完成入境转运留观1647批次3.5万人次;推行“1+3+X”网格化社区管理模式,确保全市疫情未发生规模传播。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有效应对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出台疫情期间便民利民措施24条、应对疫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措施20条。市委政法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红黑榜”动态跟踪评估,制定《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出台《关于为自贸区昆明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昆明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完成“健之佳药房”产品责任纠纷系列案、欧普商标争议案等案件审理。组织157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907次,体检提出问题1801个,出具法律意见书1112份,代理诉讼2152件,有效解决问题2384个。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加大对跨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拓展检察国际交流合作。

  ——全力优化政法公共服务。

  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全力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扶贫、生态环境改善“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进“深化网上办、减少窗口量”工作,119项公安服务进入政务中心。压缩46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降比为53%。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新增32项“一次办”事项,当场办结率达90%以上。全面推进“一站式”建设,共设立9个诉讼服务站,10个诉讼服务点,构建“导、调、立”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厅(诉讼服务大厅)网(诉讼服务网)线(诉讼服务热线)巡(巡回审判点)站(诉讼服务站)”立体化诉服体系。

  着力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织密治安防控网络

  平安昆明建设成效更加明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紧紧围绕三年为期工作目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依法侦办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查处了涂力军等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清除了一批行业领域顽疾,全市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23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119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723件,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9.01亿元;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93起1697人,一审、二审分别判决185件1654人和106件1082人,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样板。

  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为抓手,积极打造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昆明样板”。印发《昆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长的总指挥部,分别设立了17个专项工作分指挥部,具体牵头负责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率先制定《昆明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测评体系》,对应20项重点任务、50个分解任务、116条主要内容逐一细化,推动建设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试点示范市。建立“每月推进落实、季度分析通报、半年检查评估、年终总结考核”制度,对目标任务进行检查评估。昆明创建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在全国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

  ——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的人民调解组织1989个,调解成功487028件,及时妥善处理了各类矛盾纠纷。深入推进综治中心建设,设立昆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成盘龙区东华街道、官渡区关上街道2个省级综治中心示范点,推动综治中心及网格化服务管理一体化运行,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健全完善常态5万、战时10万“红袖标”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机制。完成《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立法,成立专职“流口办”,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推动人口管理法治化、社会化发展。2020年,全市社会治安呈现“11降9升”的良好态势,110“两抢”警情“零接报”225天,城市公共安全感指数跃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

  ——构建全域社会治理新支撑。

  有效发挥智治支撑作用,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实施《昆明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等信息化社会治理新举措。积极推进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速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智慧综合研判中心建设,建设更加智慧、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云南网记者 茶志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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