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诊服务兴起 应合理规制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1日 10:40:10  来源:健康报

原标题:陪诊服务兴起 应合理规制

□ 中国政法大学 刘鑫 宋赛男

近来,有些地方兴起一种新的服务:职业陪诊服务。顾名思义,就是职业陪诊员陪患者到医院就诊,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目前,职业陪诊服务业尚处于发展初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亟待明确和解决。

对于职业陪诊员的准入问题,笔者认为,职业陪诊员并不一定要有非常专业的医疗知识,在资格准入上不需要设置特定的门槛。职业陪诊员可以根据患者不同的需求分为两类:

一类服务于较少前往医院、对就医流程不熟悉的患者,这类陪诊员更多的是扮演“跑腿”的角色;

另一类则服务于较多或需定期前往医院的患者,如需要做肾透析的患者,这类陪诊员需要知道就诊前后的注意事项,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由于职业陪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无论是对于哪种类型的陪诊员,职业陪诊公司都必须对陪诊员进行严格的筛选,并认真组织岗前和定期培训。同时,职业陪诊公司对陪诊员应承担严格审查义务,防止号贩子、医托等进入陪诊行业获取不当利益。

职业陪诊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争议和纠纷,进而涉及到责任的承担,解决风险最好的方式就是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和预防,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患者和职业陪诊公司产生的职业陪诊服务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在进行陪诊服务之前应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标准、责任承担等具体事项,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解决争议。

另外,职业陪诊公司可以自发成立行业协会,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制定统一的行规行约。例如,可以由行业协会制定对陪诊员的培训标准和规则,由行业协会监督职业陪诊公司的经营,实现该行业规范化、合理化的建构和运作。

职业陪诊这一新兴服务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应当从法律、制度、组织结构等方面对其进行合理规制,尽快形成一套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的服务流程和行业准则,才能让其得到良性发展。(刘鑫 宋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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