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公安:推进作风革命 提升服务群众效能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9:19:00  来源:云南网

  “作风决定作为,效能关系发展。”今年以来,景洪市公安局驰而不息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始终秉承“让群众少跑腿、服务群众零距离”的服务理念,破旧立新、破繁立简、破虚立实,瞄准落实上的温差,推进上的时差,工作上的偏差,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从“小事”做起,从“难事”解起,从“急事”办起,真正把公安管理服务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推进作风革命 提升服务群众效能

  从近130公里到“0”公里

  景洪市作为边疆城市,摩托车保有量近20万辆,最远的乡镇到景洪城区近130公里,群众忙于农活或到景洪城区检车路途遥远等困难成为老百姓车辆逾期检验难题,景洪交警想群众之所想,主动作为,在多次调研后,积极探索推出移动式“检测线”,为群众提供摩托车“上线”检测便民服务。

  “六年以上车辆需上线检测,辖区摩托车六年以上保有量大,而东风片区暂无车辆检测设备,群众办理检测需上景洪办理,很多群众表示路程远,一定程度上给群众带来了不便。”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东风中队中队长李洪波介绍。

推进作风革命 提升服务群众效能

  在了解情况后,交警大队将辖区需要办理检审的车辆进行了全面梳理登记,并积极联系景洪市有检测资质的公司到乡镇村寨集中为群众办理摩托车检审工作。自开展移动式“检测线”以来,每天在检测现场早就有群众在此排队等候,工作人员首先做好登记,然后检测摩托车外观、灯光、拓印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码,待车主购买相关保险后将摩托车移到检测车上进行检测。

  “现在检测一辆摩托车仅需几分钟时间,特别方便,不仅节约时间,而且安全实惠,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正在检车的村民玉香应激动的说道:“再也不用担心没时间到市里去检车了,现在自己家门口就能检审车,方便太多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满不满意群众说了算,以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为抓手,认真对标先进,切实在主动服务群众上下足功夫,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办事的便捷高效。”景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新说。

  借助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契机,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应变局、开新局,主动联系景洪市有检测资质的两家检测公司到勐龙片区建设摩托车固定检测线,并于2022年3月26日正式落地。

  固定检测线的建设,正是得益于前期移动式“检测线”成功经验,交警大队充分运用典型引路法,在前期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将该经验深化延伸形成定式,投入使用后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年审业务,不仅能有效提高农村地区摩托车检测率,还能降低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

推进作风革命 提升服务群众效能

  “绊脚石”不再绊脚

  “昨天村委会广播通知,交警来寨子搞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服务,叫我们有时间就去报名考试,今天错开割胶时间,我就来这里参加考试了,在我们家门口就可以办理业务,确实方便多了。”在考试现场,村民岩罕高兴地说道。

  为进一步延伸服务群众,解决好偏远乡镇农村群众办理驾管业务往返不便的实际,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交警大队依托“流动车管所”载体,积极组织车管所民辅警深入辖区乡镇开展“流动车管所”下乡活动,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服务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让区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车驾管业务便民服务。

  “路途远、费用高是偏远村寨群众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绊脚石和拦路虎。”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施明峰介绍,针对群众办证难问题,交警大队精准施策出实招,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建“送考下乡小分队”开展送考上门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往返次数、缩短等候时长、减轻负担。

  “景洪远,路不好走,家里农活又忙,没有时间去城里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现在你们来了,在家门口就能办了,让我们省了不少事。” 景洪市勐龙镇陆拉村村民纷纷说道。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开展流动车管所下乡27次,参考群众共计1576人次。

  此外,民警还积极教群众如何使用“交管12123”APP,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详细地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两个教育”网上学习、互联网“学法减分”等政策,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推进作风革命 提升服务群众效能

  “交所合一”让服务提档升级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能力水平,让老百姓享受改革红利,景洪市公安局积极探索“交所合一”工作机制,打破警种壁垒,整合警力资源,推动两警业务融合。

  “在保持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在偏远乡镇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牌子,由派出所负责人集中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详细任务,赋予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和处罚权限,整合队所警力资源,实行一警多用、一岗多责、统一执法、联合执勤,这就是最大的优势。”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温黎介绍。

  为实现社会治安和交通管理双赢目标,景洪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枫桥式派出所”经验,积极构建派出所“打击犯罪、维护安全、管理交通、服务群众”勤务新模式,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化、常态化。如今,在各偏远乡镇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亦是交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就能赶到现场处置,不仅给群众服下“定心丸”,也让更多的群众切实享受到了公安改革带来的“福利”。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因为酒驾毁了整个家庭……”这是基诺派出所民警辅警在村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民警辅警耐心地向村寨群众讲解着交通安全、酒驾危害等常识,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引用身边案例以案释法,剖析交通违法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现在我们既是派出所也是交警中队,除了简易交通事故的处理,还承担道路交通违法查纠、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遇到不懂的业务就会安排专人到交警大队学习,以便更好地干好我们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景洪市公安局基诺派出所副所长杨正升说。

  为做好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托“交所合一”机制,针对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以农村地区常见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私家车为重点车辆,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载、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逢十必查”工作,定期对过往车辆、驾驶人员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纠查处,教育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

  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交所合一”机制,共处理轻微交通事故2322起,开展交通安全劝导8.26余万起,交通安全宣传14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85万余份,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53处,巡逻防控2390余次,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272起。

  云南网通讯员 余立武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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