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护航云南绿 立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08件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1:10:03  来源: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检察蓝”护航云南绿 立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08件

“经过多方努力,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种类显著增加,前不久,当地用红外相机还抓拍到豪猪昼间活动的照片。”这是昆明市、禄劝县两级检察院持续跟进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之一。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聚焦持续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去年在昆明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15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上,云南检察机关向世界生动展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云南方案”以及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禁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距离昆明市区147公里的轿子山是滇中第一山,其特有的动植物资源是云南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但多年来,周边群众沿袭长期以来漫山放牧的生产方式,导致保护区内森林生态资源及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受到破坏,高海拔区域的生态十分脆弱,一经破坏很难恢复,禁牧工作势在必行。

今年4月底,昆明市、禄劝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到轿子山保护区管护局跟进禁牧工作进展、试点地区成效和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等工作情况,为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提供司法助力。

昆明市两级检察机关成立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和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多次现场调查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禁牧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以检察能动履职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共治合力,为轿子山禁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云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从植物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涉水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系统多维度着力,加强司法保护,这是检察机关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着力点。

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象”往的地方西双版纳州是中国兰科植物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但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乱采滥挖等多种因素影响,西双版纳州近一半的兰科植物处于受威胁状态。

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犯罪嫌疑人采摘兰科石斛案件中,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诉前程序中支持林草部门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将所有查获的兰科石斛重新种植于野象谷,以实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回归。

该院就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西双版纳州林草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成在全州范围内发布禁止采集、出售、收购等野生兰科植物的通告,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大谷地位于云南省铜壁关自然保护区洪崩河片区核心区,因历史遗留问题,居民长期在此地进行生产活动,侵占国有林地总面积达1978.1亩,野生动物生态环境无法自然恢复,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德宏州检察院分别向州、县相关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德宏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目前,生产生活用房已全面拆除,被占林地基本得到修复。

据了解,自去年5月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共立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08件。目前,云南省检察院正在拟定《关于持续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本报记者 杨阳洋(杨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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