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0万元!云南调整分配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2:00:24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分配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本次分配资金为3700万元。

  此次资金分配下达已将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任务纳入保障范围,其中:用于边境小康村资金3123万元。省财政厅要求,各相关州(市)指导督促边境县(市)做实项目,将3123万元全部用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今年以来,我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总体较去年有较大提升,但部分县(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不理想,未达资金支出序时进度,没有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准”、“实”、“好”的要求,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发挥。为此,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 2022〕23号)关于“在年度执行中,省级将根据各地支出进度实施奖惩考核,适当扣减低于序时进度地区资金,调整安排至高于序时进度地区”的规定,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目标跟踪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运用,树立资金支出越快、绩效管理越好、支持力度越大的鲜明导向,现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调整。

  请资金被调减的地方,务必吸取教训,尽快调整项目资金,采取切实措施加快资金支出;得到资金奖励的地区,务必再接再厉,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延续加快资金支出的经验做法,持续加快支出进度。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基础好、准备充分的项目;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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