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新增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部分区域调整风险等级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2:00:07  来源:南方网

原标题:广州荔湾区新增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部分区域调整风险等级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龙津、华林、彩虹、石围塘等街道部分区域新增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海龙街等街道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详情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6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一、龙津街道

光复北路康公直22号、龙津东路欧家园63号。

二、华林街道

(一)彩园社区通心街11号、13号、15号、18号、20号。

(二)荔广社区德星路11号。

三、彩虹街道

中山八路8号

四、石围塘街道

1.逸阅街5号(新世界凯粤湾B6栋) 。

2.小涡新村27、29、41、43、45、39号、洞企石一巷55号、55号之九。

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龙津街道:龙津东路欧家园65、67号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6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我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海龙街道:杏霖街11号(保利花香美苑D1-B栋)。

二、以下区域继续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临时管控措施:

(一)海龙街道龙溪联社5号网格:龙溪沙溪二街十一巷1号以东、龙溪沙溪二街一巷19号以南、龙溪沙溪二街一巷1号以西、龙溪沙溪二街五巷4号以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二)海龙街道龙溪联社7号网格:龙溪南边一街15号以东、龙溪南边二街四巷1号以南、龙溪南边二街一巷1号以西、龙溪南边一街3号以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三、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文昌路以南、裕海路以西、龙溪大道以北、海龙路以东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前述保留的临时管控区外)。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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