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番禺区、从化区、花都区、荔湾区调整风险区域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5:00:03  来源:南方网

原标题:广州天河区、番禺区、从化区、花都区、荔湾区调整风险区域

广州市天河区、番禺区、从化区、花都区、荔湾区下午陆续发布通告,解除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详情如下: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相关街道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经专家组研判,自本通告发布后,即时解除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天河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中员村街道、长兴街道、棠下街道、珠吉街道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

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8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从化区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2022〕第5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印发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街口街

1.街口街东至洪山南路、中田西、洪山围一巷、城内路二巷,南至国道355线,西至环城路,北至新城中路 ;

2. 街口街东至团星村停车场,南至黎塘河河堤,西至风云岭停车场,北至国道355线区域。

二、江埔街

1.江埔街禾仓村迎三队24号至白楼二队123号(牛哥美食七星牛庄旁)以东、迎三队24号至迎福里祠堂以南、105国道(七星路口至迎福里祠堂段)以西、七星路(105国道路口至白楼二队123号)以北;

2.东至环市东路,西至流溪河,南至小海河,北至迎宾大道片区;山下村(部分区域)。

三、城郊街

横江社区(部分区域)、关围社区(除区妇幼保健医院);新星村(部分区域)、新开村(部分区域)、左村村(部分区域);美都工业园。

四、太平镇

翠荔社区、太平社区;牛心岭村、何家埔村、太平村。

五、温泉镇

富力泉天下小区,广州华辉会议酒店有限公司及周边。

六、鳌头镇

鳌头社区、棋杆社区;岭南村、西塘村、鹿田村、塘贝村、潭口村、鳌山村、黄罗村、水西村、横坑村。

七、明珠工业园

1.明珠工业园吉祥一路1号;

2.明珠工业园吉祥一路3号;

3.明珠工业园吉祥二路11号;

4.明珠工业园如意路1号;

5.明珠工业园吉祥大道8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196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秀全街

(一)保利水晶花园2栋、水晶公寓A栋。

(二)乐同村古塘一队新庄,古塘三岭,古塘三队、四队全域,奥臣包装有限公司。

二、花山镇

荣翠轩。

三、赤坭镇

向阳路以南、赤坭华源路以北、沿江路以东、新兴路以西区域。

四、炭步镇

(一)炭步服务区北区、南区。

(二)颐和小区〔颐和盛世小区3栋、G2(01-02)、G2(03-04)除外〕。

(三)石湖村九队东方九社区域。

五、狮岭镇

(一)御华园东北侧工地(工地宿舍除外)。

(二)合成北路东九巷10-1号,东九巷1号、2号、3号、4号。

(三)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除外)。

(四)Y717、许广高速、水渠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五)芙蓉度假村专用道、Y717、洪秀全水库、御华园小区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六)南方工业园及其附近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的通告(第6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我区全部临时管控区。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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