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促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0:17:00  来源:云南网-玉溪日报

原标题:《玉溪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促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

记者日前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围绕“十四五”城镇化率达到65%目标,《玉溪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坚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玉溪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81%,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65.71平方米,城市居民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目前,全市形成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城市品质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与提升。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我市城镇化进入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坚持“房住不炒”“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基调下,我市推动以“人地挂钩、金融稳定”为核心的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行业间并购重组,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实现“玉溪之变”。

《规划》明确,“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城镇建设增量变存量的调整,更加注重绿色低碳转型,更加注重数字化管理,并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健全完善租购并举保障体系,促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

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均衡稳定发展、结构优化合理、因地制宜发展”的原则,我市加强对城镇住房发展的统筹指导,实施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更加规范,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大幅提升。

在住房供应和质量建设方面,推动商品房产品差异化、特色化、品质化供给,实现供给与市场需求保持动态平衡;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严格住房建筑质量管理,鼓励使用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住宅的综合性能,保证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

在居住环境和物业管理方面,提升城市居住公共配套水平,加强城镇住宅小区综合环境整治,消除居住区安全隐患,增加绿色空间,完善公共配套,建设智慧社区,创建“平安小区”,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继续推广“红色物业”,创建一批示范居住小区、示范物业企业。到2025年,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100%,城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0%。

在行业发展和产业开发方面,积极培育和发展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动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保持适度规模开发投资,优化投资空间布局和产品结构,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同时,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市场监管等长效机制,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记者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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