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为孤儿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14:39:00  来源:云南网-楚雄日报

原标题:大姚县为孤儿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大姚县认真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明确供养标准和供养方式,为孤儿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孤儿能够健康成长。

大姚县定期开展孤儿调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救助范围,实行县、乡(镇)、村(居)三级网络管理,切实保障了孤儿的合法权益。提高孤儿救助标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孤儿救助标准提高到1274元/人/月、1974元/人/月。建立社会寄养机制。对无亲属抚养的孤儿实行代养、领养,让孤儿从小感受到家的温暖,使其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对符合收养条件的,依法办理登记和相关手续,切实保护孤儿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医疗救助,采取小病定额救助、大病重点救助和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结合的办法,为孤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买单,有效解决了孤儿“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同时,抓好孤儿教育工作。依托政府、学校、村(社区)等,在全县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选聘配齐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完成全县129个村(社区)“儿童之家”挂牌。对在校读书的孤儿,其生活定补发到毕业或结业为止,不受年龄的限制。并切实抓好流浪儿童教育工作,使流浪儿童救助对象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学上、有病能医。

目前,大姚县孤儿救助工作基本实现了“不漏一人、应救尽救”的目标。纳入孤儿救助6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58.86万元,办理收养登记2人,有效地实现了孤残儿童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病能医和有学可上,解决了孤儿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增强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华学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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