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十三五 奋进彩云南②】云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县、单位)”数量居全国前列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21:04:00  来源:云南网

  “十三五”期间,云南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表现出哪些突出亮点?11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云南省发改委举办的“ 回眸‘十三五’ 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题发布会获悉,云南省6个州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59家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单位)”,10家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凝聚全社会力量建设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云南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拓展创建领域,推进创建工作大众化、人文化、实体化,打造了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   

  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强化顶层设计。云南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格局,形成指导创建工作的综合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邀请专家、学者解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推进省部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联席会议机制,高位推进创建工作。   

  完善创建体系。云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单位)和教育基地管理命名办法》,不断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实施“三级”创建命名机制,健全推荐命名评审程序,提升创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注重提质扩面。全省围绕各行业主业主责,推进创建工作提质扩面,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开展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部队、进铁路、进医院、进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十进”活动,拓展创建领域,激发创建动力。涌现出了西畴县、独龙江乡、麻栗坡老山主峰、郑家庄、金星社区、银井边防小学等一批类型多样、独具特色、全国“叫得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标杆。   

  创建载体多元。全省运用“三微一端”,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融媒体+民族团结”等网上平台,增强创建的吸引力、影响力。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让民族团结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多部门合力创建、区域性创建联盟、跨行业联建联创、互观互检、重大民族节庆宣传教育等措施,将创建工作向旅游业、新经济组织、民营企业等领域延伸,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以上方式,云南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窗口。目前,大理州、西双版纳州、昆明市、红河州、普洱市、楚雄州等6个州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59家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单位)”,10家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2019年,云南省39个集体和42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2020年,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被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截至今年底,云南省将命名3000个“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   

  云南网记者 赵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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