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让遵规守纪刻于心见于行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7:57:06  来源:云南网

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4月24日,省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昆开班。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何冠军

  近期,云南省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读书班以集中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分阶段开展。集中自学就是组织所有在昆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坐下来、静下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一条一条扎扎实实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认识是行为的先导。以读书班的形式,让领导干部暂时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身来,集中精力,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助于筑牢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进一步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万众一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新篇章。

  “严守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在入党宣誓时作出的庄严承诺。守纪的前提,是对纪律规定了然于胸。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经过3次修订,和以往相比,新修订的《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了更详细、更严格的规定。这些成文的约束和规矩,每一条都蕴含着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价值追求。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句通读精读《条例》,用心体悟《条例》贯穿的重大原则,准确把握《条例》彰显的鲜明主题,深刻理解《条例》体现的严管厚爱,就能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清正的操守、更加强烈的担当,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觉悟的过程。

  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正是因为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思想认识上存在诸多误区,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金钱观,在“围猎”和诱惑面前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和免疫力,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邪路。实践反复警示我们,精神上“缺钙”,就会患“软骨病”;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坚持以“自我革命”“思想革命”的态度,联系工作生活实际学习《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觉纠正“就学习而学习”的现象,防止学习活动泛化、复杂化、散光走神,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才能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做到明底线、知敬畏。

  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洁身自好是纪律要求,担当作为同样是纪律规定。《条例》亮出了鲜明的实干导向: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只求干净、不愿干事,安于“躺平”,甘于“佛系”,新官不理旧事、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现象,专门增加了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全面领会《条例》精神,把强化纪律约束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好职、尽好责,把各方面干劲带起来,就一定能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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