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 昆明这些区域将开展非机动车重点整治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22:23:03  来源:云南网

  5月8日,昆明市五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发布《关于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公告》,公告称,5月10日开始,五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及街道执法中队继续对医院周边区域开展非机动车重点整治,对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停放地点。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2024年4月开始,五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以红会医院、云大医院、工人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先行先试开展非机动车规范管理整治。各单位通力合作、齐抓共管,通过宣传引导,精细化、常态化监督指导,统一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建立机制等措施,目前重点区域、重要道路、医院周边环境秩序得到了极大改善,非机动车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发出“违规停车温馨提示单”12000余份,制作标识牌120余块。医院周边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改善,逐步形成了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良好氛围。

  二、为打造优质文明的城市生活空间,不断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巩固非机动车管理整治成效,2024年5月10日开始,五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及街道执法中队继续以红会医院、云大医院、工人医院周边区域开展非机动车重点整治。对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停放地点。

  三、请广大市民文明有序停放非机动车。一是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并按箭头指向,依次顺向有序停放整齐,不得逆向停放;二是非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外、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机动车禁停区域;三是非机动车不得侵占机动车停车位;四是非机动车不得压占盲道停放;五是沿街道路两侧不得长期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的非机动车辆。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商户、单位及个人应严格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辆。对于违反规定停放的,区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交通安全的非机动车采取措施,拖移至指定地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请被拖移的非机动车车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凭证、行驶证到停车地点接受处理。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停车规范,做文明人。请广大市民朋友将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自觉停放在可停放区域内,统一车头朝向,整齐有序摆放。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增强文明意识,维护城市秩序,做文明市民。

  云南网记者 龙舟

 推荐新闻! 举报